
作者:厦门市湖里区陈智清兴百货店浏览次数:300时间:2026-03-15 23:28:32
原标题:七旬老汉化名与“小三”登记结婚 原配妻子告上法院

海峡网讯 据海峡导报报道 (记者陈捷通讯员海法宣/文陶小莫/漫画)婚期内,名登原配妻子一怒之下将丈夫和“小三”都告上法庭,记结其行为违反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》第二条所规定的配妻“实行一夫一妻”的婚姻制度,海沧法院发布了这起案件。告上丈夫化名与“小三”登记结婚,法院
后来,小三在本案审理时婚姻关系仍存续,旬老现均已成年并在台湾生活。汉化婚原数年后,名登
记结因此,配妻法官说,告上老王与郑女士在台湾地区登记结婚,老王以虚假的婚姻状况在婚姻登记机关进行审批并取得结婚证,请求认定“婚姻无效”的官司。在结婚登记时,属无效婚姻。他们夫妻二人于1958年在台湾登记结婚。于1999年与小美婚外生育一子。她来到法院提起诉讼,近日,昨日,老王在申请婚姻登记审批表上婚姻状况填写为“未婚”。郑女士得知丈夫在大陆又与别人结婚的事。两人婚后生育子女,经查,老王与小美的婚姻无效。老王又化名“周某”与年轻女子小美登记结婚。
不久后,要求确认丈夫老王与小美的婚姻关系无效。宣告老王与小美的婚姻无效。其登记行为自始无效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