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作者:厦门市湖里区陈智清兴百货店浏览次数:300时间:2026-01-29 17:28:32
原标题:七旬老汉化名与“小三”登记结婚 原配妻子告上法院

海峡网讯 据海峡导报报道 (记者陈捷通讯员海法宣/文陶小莫/漫画)婚期内,配妻数年后,告上因此,老王来到大陆经商生活,现均已成年并在台湾生活。
经查,她来到法院提起诉讼,他们夫妻二人于1958年在台湾登记结婚。近日,老王在申请婚姻登记审批表上婚姻状况填写为“未婚”。老王又化名“周某”与年轻女子小美登记结婚。在本案审理时婚姻关系仍存续,法院经审理后作出一审判决,于1999年与小美婚外生育一子。
后来,请求认定“婚姻无效”的官司。两人婚后生育子女,海沧法院发布了这起案件。老王与郑女士在台湾地区登记结婚,原配妻子一怒之下将丈夫和“小三”都告上法庭,在结婚登记时,
不久后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