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被告依据合同“搬迁不超8公里需配合”条款及单方制定的无效退费规则,
晋安法院经审理认定,俱乐陈某为女儿在某商场游泳俱乐部报名价值26178元的部闭亲子游泳课程,
晋安法院审理发现,店搬陈某因新址距离过远无法接受,迁被要求退还剩余91节课时费用,判退
根据课程的霸王条款履行情况,该案判决为预付式消费纠纷中的预付游泳“霸王条款”认定提供了司法指引。法院支持陈某要求解除合同并退还剩余培训费的式消诉讼请求。依法认定无效。费纠纷中费考虑到未成年人接送实际及合同目的无效无法实现,该俱乐部因经营问题关闭原店将课程迁转至8公里外新址。仅同意退还半款。涉案合同中“闭店不退费”条款属免除经营者责任的格式条款,依法判决某游泳俱乐部退还消费者陈某剩余课程费用21656元。新址实际运营主体并非原签约公司,遭拒后诉至法院。其所属公司主体变更还直接影响合同履行。且搬迁距离超出协议约定,(记者 林春长 通讯员 晋研)
近日,晋安法院最终认定被告应当返还原告费用21656元。
2022年11月,